范围更广力度更大!2025年“两新”政策27条重磅推出
2025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加力扩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宣布2025年将加大力度扩大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以下是主要内容:
一、加力推进设备更新
1. 加大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支持力度
为支持工业、用能设备、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等多个领域的设备更新,政府将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规模,并扩展支持范围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重点鼓励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的应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工业园区或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设备更新项目。国家发改委将通过简化申报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 加力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
为了降低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政府将继续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的作用,在中央财政贴息1.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安排额外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行贴息。各部门将加强跨部门协调,优化项目申报、审核、资金发放等操作流程,增强政策透明度。
3. 加快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和项目储备
对标技术、能耗、排放等强制性标准,对各领域存量设备进行全面评估,明确设备更新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的常态化储备,确保项目成熟度和可落地性。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法淘汰落后低效设备。
4. 加强老旧营运船舶、货车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
完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方式,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在2024年政策基础上,将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货车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并将水稻抛秧机、采棉机等农机具纳入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此外,田间作业检测终端、植保无人机等新型农机具也将纳入补贴范围,各地区可自行确定的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上限从6个提高到12个。
5. 提高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
为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车和超出质保期的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额由6万元提高至8万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车辆更新补贴标准,保持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基本稳定。
二、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1. 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分配
继续向地方直接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将综合考虑各地区的常住人口数量、GDP、汽车和家电保有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对各地区的支持资金规模。资金分配将向2024年成效较好的地区倾斜,优先支持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探索补贴政策与金融支持联动,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
2. 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
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将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可享受单台补贴2万元或1.5万元。
3. 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新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各地区将根据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4. 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继续支持冰箱、洗衣机、电视等8类家电产品的以旧换新,并将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4类家电产品纳入补贴范围。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最多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5. 实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6. 积极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
加大对个人消费者在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购置物品和材料的补贴力度,促进智能家居消费。补贴品类、标准、限额和实施方式由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区结合实际合理确定。
7. 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优化补贴方式,简化操作流程,加强市场监管。对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对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
三、加快提升回收循环利用水平
1. 加强回收循环利用能力建设
继续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支持设立全国性资源回收再利用平台,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供销合作社系统将发挥基层网点优势,健全标准化规范化回收利用网络,推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2. 促进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升级
推动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建设,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支持平台企业提供二手商品质量检验服务。支持符合要求的二手车出口,鼓励废旧机电设备实施再制造,确保再制造产品质量不低于原型新品。
3. 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
2025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配套文件,明确企业标准和所需条件,引导企业环保化、规范化拆解。
4. 推动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
推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规范税收秩序。实施再生材料推广应用专项行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行为。
四、充分发挥标准提升牵引作用
1. 加快标准制定修订
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重点行业和重要设备的技术、能耗、排放等指标要求,推进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质量和安全标准升级,加快制定智能家居、数码产品等领域能效或水效标准。研究制定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领域的回收拆解和循环利用标准。
2. 强化标准执行监督
完善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将家电、家具及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电子及信息技术产品、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纳入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研究将重点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纳入中央质量督察考核。继续扩大能效和水效标识实施范围,组织遴选产品设备能效和水效“领跑者”。严格执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提升标准约束力。
五、加强组织实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调度。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将加快细化相关领域补贴标准,完善实施细则,组织地方落实政策。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协调推进,持续放大政策效应。
2. 强化资金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牵头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直接向地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确保政策落实到位。